Monday, April 19, 2010

叫「粉絲」太沉重,Facebook改叫「喜歡」

其實,始自Facebook紅起來開始,不少學者、市場開拓者都在研究Facebook的市場價值。可悲的是,Facebook跟很多SNS一樣,拿來做市場推廣的價值偏低,因為人在玩facebook時,都不愛click廣告。

舉個簡單例子,筆者推過一個Facebook Ad的活動,結果得到約四百萬個impressions,但只能成功轉1195個人click入,CTR (click through rate)只有0.029%,認真低。當然,其中有很多影響的因素,但反應欠佳是一個事實。其實,以Sony這些大品牌,在香港才得1萬多個粉絲,又是否有點過份呢?

連Facebook都覺得Facebook Page叫「fans」這個字,實在太沉重,在2010年4月19日宣告改名,由「fans」變為「Like」,更直言希望這個改變會為Page帶來更多的客戶。

有甚麼睇法?其實這卻會是一種變相減低客戶的價值,因為作為一個「粉絲」,我真的有事前想一想,才決定做一個「粉絲」,即是說某程度來說,我是die hard的。但我按「Like」時,會casual得多,亦即是說我的忠誠度比較低。

究研我拿著一班忠誠度高但人數少的客戶群好做事,還是拿一個忠誠度低但人數多的客戶群好做事呢?如果,我的量值標準以最終有action為基礎,我想我一定選擇精而忠心的人群,因為我可以做得更加個人花,而且相對容易提高忠誠度,有action的度數亦會高一點。

話說回頭,為何「Fans」和「Like」不可並存呢? 值得大家思考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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